证券日报网讯 4月17日,春秋电子发布公告称,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17日,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“春23转债”当期转股价格10.15元/股的130%(即13.195元/股),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。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董事会,决定不行使提前赎回权,且未来3个月内(即2026年4月18日至2026年7月17日)如再次触发条款亦不行使赎回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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